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11月18日组团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岗位为岱山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教师,学校均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招聘单位 |
中小学 心理健康教师 | 1 | 研究生: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 本科:心理学类。 | 岱山县教育局下属学校 |
中小学 音乐教师 | 1 | 研究生:音乐学 本科:音乐与舞蹈学类 | |
中小学 体育教师 | 1 | 研究生:体育学 本科:体育学类 |
三、招聘对象
第一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第二类:全国“双一流”高校(见附件1)全日制2023年、2024年本科毕业生;
第三类:35所省或直辖市属全日制重点师范类高校(见附件1)2023年、2024年本科毕业生;
以上三类招聘对象年龄均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2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凡涉及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和师范类专业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历届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能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本科(不含专升本)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本科、研究生学历均须具备相应学位,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7.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至2023年11月12日。
五、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2日17:00止,应聘者可扫描附件2中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请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因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造成初审不通过,由考生自己负责。每人限报1个岗位,网上报名人员须经过现场确认方可入围考试。网上报名的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在11月15日公布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中,现场确认于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11:00到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进行。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11:00。
2.现场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背面写姓名);
(2)《报名登记表》(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贴好免冠彩照);
(3)《诚信承诺书》(附件4,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
(4)2024年毕业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2023年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师范类专业证明;
(6)中共党员(含预备)证明;
(7)专业综合素质评价排名证明(需院校盖章);
(8)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奖学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专业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同一类材料涉及多个荣誉(奖项)的,以最高等级填报,但至少为校级。报名登记表上填报的数据须与材料实际一致。当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规定倍数时,将根据报考材料审核结果量化筛选,具体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见《教师招聘筛选赋分表》。
(三)资格复审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参照“现场报名”要求。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应达到计划数3倍及以上,超过5倍以上的,将根据报考材料审核结果量化筛选,按量化分数取前5名进入考试。
经资格审核,资格合格的报考人员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若该岗位核销则电话告知。
(五)入围考试人员名单确定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1月18日13:00前到候考室(现场报名或资格复审时告知)确认是否入围考试并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的,视作放弃入围考试资格,放弃的名额按量化筛选结果依次递补。入围考试只递补1次。
六、考试
考试方式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主要考查该岗位的技能技巧、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满分都为100分,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10分钟,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若模拟上课入围人员放弃资格,可在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必须合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技能测试成绩相等,则按报考材料审核量化分排序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的则不再递补。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模拟上课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模拟上课成绩亦相等的则按报考材料审核量化分比较排序,亦相等的则加试。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适时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模拟课堂教学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入围体检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体检之前上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协议书》。
八、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后,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告公示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拟聘用人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岱山县教育局安排的教学实习。
3.聘用人员列入教师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的具体事项届时另告。
5.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中共岱山县纪委岱山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80-4472740。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公告公示栏里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资格审核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70603,监督电话:0580-4472740。
5.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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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教育局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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